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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9-05-07 08:33:01

各系、部、处、室: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征集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征集大学生服兵役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院2019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确保完成征集任务,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会同人武部、学工处、保卫处、教务处及各系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我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  红
  副组长:杭   强
  成   员:陈斌、宋爱平、马青、纪兆东、沙印、陆斌、蔡正焱、严李宏、王伯新、计建洪、 高洁
  二、职能分工
  人武部:兼征兵办公室,负责征兵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征兵信息发布、相关政策咨询、定兵走兵等相关工作。
  党政办:负责征兵相关工作的协调,体检及政审车辆安排。
  学工处:负责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代偿)条件的审核,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复核、汇总上报,开展补偿(代偿)等后续工作;落实初检工作。
  保卫处:负责落实应征入伍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
  教务处:负责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各系部:负责落实兵役登记、应征宣传及预征报名工作,审核应征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
  三、征集任务
  根据市征兵办公室下达的任务,各系至5月31日前,需完成下列预征指标。超额完成指标的,予以表彰。
            
系别 环材系 经管系 艺术系 国贸系 电子系 计算机系 机电系 合计
男生数 106 231 343 41 401 437 530 2089
指标数 2 4 6 1 8 9 10 40

  四、征集条件
  1、基本条件: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在校生未满22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未满23周岁,户籍不限。本次征集暂限男性,自愿应征入伍。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详见附件1)的通知执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3、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的通知执行。其中: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优惠政策
  1、复学政策。在校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且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含早锻炼)、军事技能(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程、成功素质学分。服役期间获得的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复学后可以代替毕业论文(设计)和顶岗实习。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顶岗实习经历。
  2、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入伍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货款可按照实际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学费补偿(代偿助学贷款)额最高可达2.4万元/人。
  3、优待政策。通过我院报名应征入伍的,均能参照江阴市的优待政策给予入伍和退役优待金。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安置补助金。目前各项政策的总金额约为22万元左右(在校生与应届毕业生有所不同),具体补偿金额以退伍当年相关文件或通知精神为准。
  六、宣传工作
  1、征兵工作宣传周:第12-13周(5月6日-17日),为我院2019年征兵工作集中宣传周。人武部要营造校园应征入伍宣传氛围,举办应征入伍政策咨询活动。各系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利用两周时间做好征兵集中宣传发动工作,第一周要通知到每一名学生(男生),第二周要通知到每位有入伍意向的学生家长。
  2、宣传工作重点:动员广大同学以实际行动献身国防、献身保家卫国的光荣行列中。宣传和介绍国家有关大学生征兵政策,突出强调军营经历对锤炼学生促进成长的积极意义,动员学生家长支持学生从我院报名参军。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征集大学生参加入伍,既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迫切需要,又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利生的大事好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从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办法和措施,确保我院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详见附件4)
  2、把握政策,明确任务。各系要成立征兵工作组,准确把握政策,明确目标任务,配合我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详见附件5)。各系要指定教师专门负责征兵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负责教师名单报人武部徐春泉老师处。
  3、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宣传发动是征兵工作的“重头戏”,要努力创新宣传手段,提高正面宣传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充分利用QQ群、微博、微信、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做好征兵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在校大学生参军的优惠政策规定,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投身军营、建功立业。
  4、认真组织,做好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对已有明确应征意愿的学生和家长,进一步做好巩固和服务工作,积极解答学生疑问,方便应征学生完成政审、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等工作。

  
附件1:《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摘编)
  附件2:《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编)
  附件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报名登记表》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附件5:《征兵工作条例》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